关于填报境外客户、境外经纪机构及会员结算相关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7 19: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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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发〔2023〕393号
关于填报境外客户、境外经纪机构及会员结算相关信息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保证境外客户、境外经纪机构及会员资金结算业务的顺利进行,现请各会员单位在会员服务系统填报境外客户、境外经纪机构期货结算账户相关信息。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于参与国际化品种引入境外交易者的期货公司会员,应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境外客户/境外经纪机构信息”功能填报直接代理境外客户和境外经纪机构的期货结算相关信息。(填报说明见附件)
二、对于新增直接代理境外客户和境外经纪机构或者对其原有信息进行修改的,应在业务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会员服务系统维护。
请各会员单位于2023年10月18日前,比照上述要求完成信息填报工作,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填报说明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
填报说明
一、填报路径
(一)登入会员服务系统,选择“结算交割业务区-会员结算信息管理-境外客户/境外经纪机构信息”功能;
(二)根据界面显示的境外客户/境外经纪机构记录,逐条点击右侧“修改”功能,在弹出窗口填写或编辑“专用期货结算账户”列表信息,填报内容应当包括开户银行、开户行所在的省/市和币种三项内容;
(三)如境外客户/境外经纪机构指定多个专用期货结算账户,使用弹出窗口右上角“操作”功能,增加或删除开户银行记录。
二、填报时间
请各会员单位于2023年10月18日前,比照上述要求完成信息填报工作,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3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11-84808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