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发〔2020〕618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
一、免收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手续费。
二、免收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全部期货品种的交割手续费(含标准仓单期转现手续费)。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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