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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收有关手续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4 19:52:20 搜索


大商所发〔2020〕618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

  一、免收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手续费。

  二、免收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全部期货品种的交割手续费(含标准仓单期转现手续费)。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2月22日

 

电话:400-670-9898 邮编: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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