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程序化交易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2 10: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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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为严格落实证监会《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及各期货交易所相关自律规则、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程序化交易行为,维护期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我司现就程序化交易相关管理要求,正式通知如下:
一、新增程序化交易报备要求:自 2025 年 10 月 9 日起,凡拟开展程序化交易的客户,均须严格履行程序化交易信息报备义务,确保所提交备案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未完成交易所备案确认前,严禁开展程序化交易相关开仓操作。
二、存量客户补报及协议签署限期安排现有存量程序化交易客户,请务必于2026年4月8日前,完成《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签署及全套备案信息补报工作。自 2026 年 4 月 9 日起,凡未按期完成协议签署、信息报备的存量客户,我司将依规限制其程序化交易开仓权限,届时将无法提交相关开仓委托。
请各位客户及时完成协议签署与信息报备,避免因手续不全影响正常交易。如有任何疑问,可随时联系专属客户经理,或拨打我司官方客服热线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积极配合!
为严格落实证监会《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及各期货交易所相关自律规则、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程序化交易行为,维护期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我司现就程序化交易相关管理要求,正式通知如下:
一、新增程序化交易报备要求:自 2025 年 10 月 9 日起,凡拟开展程序化交易的客户,均须严格履行程序化交易信息报备义务,确保所提交备案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未完成交易所备案确认前,严禁开展程序化交易相关开仓操作。
二、存量客户补报及协议签署限期安排现有存量程序化交易客户,请务必于2026年4月8日前,完成《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签署及全套备案信息补报工作。自 2026 年 4 月 9 日起,凡未按期完成协议签署、信息报备的存量客户,我司将依规限制其程序化交易开仓权限,届时将无法提交相关开仓委托。
请各位客户及时完成协议签署与信息报备,避免因手续不全影响正常交易。如有任何疑问,可随时联系专属客户经理,或拨打我司官方客服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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