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玻璃期货手续费优惠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4 20:08:31
搜索
郑商函〔2021〕670号
经研究决定,郑商函〔2021〕352号文中玻璃期货比例减收、持仓达标减收、法人持仓占比达标减收措施调整如下:
一、比例减收比例调整为30%。
二、调整持仓达标减收比例:(1)月内日均持仓量达到豁免标准(75000手)的会员,持仓达标减收比例调整为70%。(2)月内日均持仓量达到限定标准(30000手)的会员,持仓达标减收比例调整为60%。(3)月内日均持仓量未达到豁免标准、限定标准的会员持仓达标减收比例调整为50%。
三、针对当月在玻璃期货品种上法人持仓占比日均值达到或超过品种标准值(40%)的会员,持仓达标减收比例乘以1.4;对于法人持仓占比日均值未达到品种标准值的会员,若其当月法人持仓占比日均值≥基数+1%×(n-7)(n为当月月份,n=8、9、10、11、12),则其持仓达标减收比例乘以1.2。基数为2021年上半年会员在玻璃期货上的法人持仓占比日均值。若该值小于玻璃期货法人持仓占比最低基准值(10%),则基数取法人持仓占比最低基准值。
其中,第一项调整自9月22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实施,第二项、第三项调整自10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