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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标准仓单交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5 12:00:07 搜索

大连商品交易所文件

大商所发〔2023〕401号

关于暂停标准仓单交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因系统升级需要,我所将于10月26日-27日暂停场外交易平台及期转现平台的标准仓单交易。请各有关单位在10月25日14:50前将已经登记到场外平台或期转现平台的标准仓单解除交易登记。标准仓单交易将于10月30日起恢复正常。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3年10月24日

电话:400-670-9898 邮编: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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