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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玻璃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8 19:43:30 搜索


郑商函202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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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3月10日结算时起,玻璃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其中玻璃期货2105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8%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3月5日

 

电话:400-670-9898 邮编: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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